學校名稱 |
中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 |
招生對象 |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考場分布 |
北京、河北、湖北、廣州,全國其他考點請咨詢 QQ:1459076411 |
學期周期 |
|
費用 |
( 考試沒過,退還全部學費 ) |
可考證書 |
| 該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
電子商務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助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高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 鑒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并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 | |
課程內容 |
| 一、背景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在商務領域的普遍運用,電子商務師作為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從事商務活動或相關工作的人員,正成為勞動力市場需求的熱點。為了將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和技能鑒定工作納入標準化、規范化軌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訂并頒布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為保證培訓和鑒定標準的同一性,強化管理和質量監督,針對電子商務從業人員大量運用計算機、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的特征:勞動保障部組織有關機構和專家開發了一整套集職業培訓綜合教學平臺、實驗室軟件、專用考試系統為一體的培訓考核綜合平臺,所有的考試全部上機操作,在管理上對培訓鑒定機構引入了特許授權管理模式,以保證電子商務師培訓鑒定的整體質量。
二、組織實施
1.勞動保障部培訓就業司領導。
2.勞動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組織命題、考務管理、質量督導和發放證書等工作。
3.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報名、考前培訓輔導、鑒定考核、考務管理、證書辦理以及統計分析等工作。
4.經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初審,勞動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批的鑒定所(站)具體負責報名、考前培訓輔導、鑒定考核等工作。
三、職業等級
該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電子商務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高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四、培訓教材
該職業培訓鑒定使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指定的《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該教材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編寫,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
五、鑒定要求
1.適用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2.申報條件:
--電子商務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助理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3)取得本職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者。
--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高級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
六、鑒定的方式
電子商務師的鑒定考核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試,全部采用上機考試。
七、鑒定時間
各鑒定所可根據學員的學習情況隨時向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申請鑒定。
八、證書頒發
鑒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并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 | |
備注 |
|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本科專以上(含本科)本專業畢業證書。 | |
提交人 |
巔峰培訓會員單位 |
|
提交時間 |
2004/9/7 10:31:28 |
聯系方法 |
下載報名表(點擊)
發送至郵件:591px#163.com (改#為@) |
聯系電話 |
010-8243115O(在線QQ:1459076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