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創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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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新政策:企業被列異常滿三年上黑名單也允許改正了! |
今天查資料,看到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上有兩篇值得“叫好”的政策發布:
【官方文件】:
1、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因列異滿三年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移出工作(試行)的通知,京市監發〔2020〕93號: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wj/202007/t20200720_1953053.html
2、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的通知,京市監發〔2020〕99號: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wj/202008/t20200814_1983562.html
官方解讀: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007/t20200720_1953059.html
我的解讀(不知道對不對哈)這是個好政策:
1、老政策:與如今中央提倡的“大眾創業、靈活就業、支持小微企業新業態發展、新個體經濟”等精神是有不合時宜的。企業有些問題(如地址變更未登記、年報未提交)盡管是違反規定、是不對的,但不應以此就構成嚴重違法失信。扼殺了市場上小微企業活力、也讓創業者背負額外精神壓力,F在做出修正!
2、新政策下:因經營地址異常滿3年后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俗稱拉黑名單)也可以在履行相關義務和手續后,申請移出黑名單(之前是有各種限制)公示信息保留三年。企業移出黑名單(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后,其法人依舊受到3年內不得擔任法人的限制。
3、對很多小微企業,創業不易、小老板都是精打細算,在外租辦公間因為業務和租金等問題~面臨經常搬家,【今年疫情期間我曾建議】用負面管理的辦法做“經營異常名錄”其實更好,小微企業,沒人舉報、沒人投訴、沒偷逃稅、僅以地址問題,不應該列入經營異常,更無須列嚴重違法失信。允許在家辦公,用住房登記,既降低創業成本、又緩解上下班交通壓力、還避免人群聚集風險。
4、如果僅是:地址異常、未按時年報列異常,按新政策就不會將法人列入“老賴”嚴重失信,只是3年內不得擔任企業法人。市面上很多中介宣稱的:企業列異常滿3年后,孩子不能上學、不能坐飛機、不能買房……這類就應該是忽悠了:騙你錢,說工商局有熟人,幫你移除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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