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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海峽是國際公海嗎?權威解讀 |
臺灣海峽,到底是中國內海還是國際水域?
1、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
根據國際法,國家領海寬度為12海里;外國船只在未經主權國家許可的情況下不得通行。
領海之外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屬于公海;
臺灣海峽最窄處為70多海里,兩岸中國領土的領海寬度各12海里,也就是說臺灣海峽最窄處仍有40多海里屬于公海;外國船只通過不用取得近海政府許可,外國船只可以無害通行,所謂“無害通行”即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秩序或安全、不進行捕魚活動、不能軍事演習、不違反防止污染和沿海國關稅、財政、移民或衛生規則。
2、新中國成立初期,美國對臺灣海峽態度:
1954年美國出于避免卷入戰爭的考慮,要求臺灣所有戰機和艦艇必須在臺灣海峽“中線”以東活動,否則就得不到美軍的安全保障。從此,臺灣?哲娫僖矝]有跨越過這條線。這條“中線”并不被大陸官方承認,并多次重申“臺灣海峽屬于中國內水,并無國際法所稱的‘劃界問題’,臺當局所謂的‘海峽中線’對大陸沒有任何約束力!钡50多年來,解放軍與臺軍都謹守默契,長期以來在海峽中線做區分。除非特殊狀況,解放軍的?哲、導彈并不會穿越“中線”。所以每次遼寧艦穿越臺海時,臺島上下都會緊張萬分。
3、當下要根據兩岸新形勢看“臺海中線”
所謂臺海中線,是美軍劃定。臺灣軍方公開文件指,“假想中的海峽中線”當年是由美軍太平洋司令部軍官戴維斯劃定,逐步形成兩岸分隔的“楚河漢界”。
需要強調的是,
第一,該線劃定之初并無任何法律文件,之后也無見諸任何兩岸或國際法律文件,因此不具法律約束力。
第二,事實上從上世紀50年代,到上世紀末臺灣空軍掌握空中優勢期間,臺戰機常有越過中線,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臺海大空戰”多在閩粵沿海展開,此外臺島到金門、澎湖、馬祖的航線都是越過中線。
第三,大陸解放軍本著和平理念,實際對臺海中線保持默契,即使在本世紀取得空中與海上優勢后,也沒有在臺灣當面越過臺海中線,即使在陳水扁當政時代及目前蔡政府時期。但是北京絕不會公開承認臺海中線,因為這會被誤解為“兩個中國”、“一中一臺”及“一邊一國”,劃峽而治。
4、中國政府對臺海中線態度:
自上世紀50年代至今形成的所謂“臺海中線”,確實有默契,但是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正式承認所謂“臺灣海峽中線”。近年來,隨著中國國力強大、但是“臺獨”勢力也抬頭蔓延。解放軍空軍穿越“臺灣海峽中線”進行試探頻繁的巡航、和未來可預見的更大規模的演練,都表明人民空軍已經完全把臺海當成了訓練場?哲姸啻物w越中線,更是對臺軍的試探!臺軍卻沒有一次能夠有效阻止大陸軍機的任何活動,淪為了可有可無的看客!表明這條中線的存在感已經越來越弱,解放軍有能力控制整個臺灣海峽。臺獨越是囂張,臺海中線的默契越難以保持。
5、關于“領海線聲明”的歷史
這個規則是中國率先欽定并在后來被國際認可的。中國在1958年9月4日,即1958年8月23日開始炮擊封鎖金門持續10天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播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領海線聲明”,這個“聲明”的中心點,是宣布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不得進入中國領海及其上空。
這個領;,還是毛主席提出來的。9月3日,從北戴河回到北京的毛澤東于9月3日晚突然提出,福建前線自9月4日起停止炮擊3天,以觀各方動態,同時宣布領;。此時停止炮擊并提出領海界線,是毛澤東經長期深思熟慮后做出的又一項重大戰略決策。
我們知道,西方國家早就有領海基線。國際上有個《海牙協議》,以3海里為領海線,由來是18世紀末大炮的射程約為3海里,西方國家就采用以海岸炮臺的有效射程距離為領海的寬度。中國一直以來不重視海洋,清末到民國時期連本土都保護不住就更別說領海了,所以哪怕中國有一萬多公里的海岸線也還是沒有領海界線,外國船只也就可以橫沖直撞地來去無阻。新中國成立之初,雖然這是有研究,但1950年是朝鮮戰爭,國民黨軍隊又對大陸沿海進行封鎖,我國當時還沒有海軍,這事一直擱置,直到1955年之后隨著朝鮮戰爭結束,國家經濟建設發展及沿海緊張局勢緩和后,才再次提上日程。1958年夏天,毛主席考慮炮擊金門其中考慮因素之一就是要提出領;問題。
雖然,領海基線越寬越好,但在當時的嚴峻形勢下,如果只是宣布領海基線而沒有保護能力,那相當于自己定個主權線隨便他國踐踏,空談終究誤國。而且,由于中國海上鄰國也不少,過寬的領海基線會引發更多國際爭端,在當時也會被美國利用反華,對中國不利。
那么,為啥最后中國將領;定為12海里呢?主要三個原因:
一、渤海海峽從中間的島嶼到大陸領土最遠的距離需要超過40公里,至少需要兩個12海里也就是24海里才能在法律上將渤海定為中國內海,所以將渤海定位內海至少需要12海里的領;。
二、當時中國的大炮射程就是12海里。
三、蘇聯曾宣布12海里作為領;,印尼、印度和一些非洲、拉美國家都持支持態度。
所以,中國用12海里來宣布領海既能保護自己最大利益,也不會再國際上引起太大麻煩,帝國主義也不會因此和中國開戰,而且這些領海還能再中國的國防力量保護之下。當然,這么一來中國炮擊金門也就理直氣壯、名正言順了。而且,如果誰敢挑戰中國12海里的領海,中國就讓其嘗嘗炮擊金門的滋味。
中國提出12海里的領;后,雖然包括英國、日本等西方國家不承認,但自此也沒人敢再進中國12海里了。1972年后,美國為了推動航行自由,積極推動海洋法公約的談判,并最終在1973年召開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第一期會議,開始就海洋法進行規范。經過九年的艱苦談判,新的海洋法公約(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于1982年4月30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第十一期會議上通過。經磋商,根據大多數國家意見通過的《公約》規定為,“每一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的界限為止。這個12海里,就是參照中國的領海來定的。
不過,美國這個國家是極其狡猾的,他最初是國際海洋法公約最主要的推動者和主導者,主要規則的設定、議題的設置都是美國做的,但當協議談好之后,大家都簽了字,美國國會卻通不過,無法在美國成為法律。于是,美國自己的政府和軍隊平時默認12海里領海,但當國際海洋法公約與自己國家利益沖突時就繞開國際海洋法公約。霸權是什么?霸權就是自己主導制定的法律自己不遵守,要凌駕于世界法之上,美國就是這么干的。
國際海洋法公約除了規定了領海之外,還規定了在領海之外相關主權國家可以再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什么是專屬經濟區呢?就是說,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并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對照國際海洋法公約,臺灣海峽算不算內海呢?顯然不算。臺灣海峽內從我國沿海陸地和臺灣島沿海陸地向臺灣海峽延伸12海里算我國領海,中間的部分就是國際航道,是國際水域。當然,這里也屬于我國的專屬經濟區。直白說,臺灣海峽除了領海部分都屬于國際海域,但也是我國的專屬經濟區,中國擁有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所有關于專屬經濟區的管轄權,中國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制定的相關國內法是管轄臺灣海峽的法律。
那么,難道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不知道臺灣海峽是不是國際水域?哪些地方屬于國際水域?為啥發言人唐納稱“我不確定”?反而是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當天明確表示“臺灣海峽是大陸與臺灣共享的國際水道”?這其中各自的內涵側重點在哪里?博弈和較量點在哪里呢?在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看來,這其中著實是中美兩國的“暗戰”。
如果大家注意,會發現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打了個擦邊球,他說“只要符合法律并在國際水域運行,美國認為沒有問題”。他之所以這么說,內涵是美國艦船航行的地方都是符合法律的國際水域,所以美國的軍艦到哪里都沒問題。然而,由于美國沒有承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么他不想主動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去看待臺灣海峽,而是把皮球踢給了大陸和臺灣。直白說,就是你們去爭吧,鷸蚌相爭美國可以漁翁得利。所以,他說“我不確定”。另外,這個“我不確定”背后,其內涵也有不承認這里屬于中國的專屬經濟區的意思,也就是說美國想怎樣就怎樣,中國不能拿國際海洋法公約在未來去規范美國在臺灣海峽的行為。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同一天明確表示“臺灣海峽是大陸與臺灣共享的國際水道”,并表示不影響兩岸關系,就是要搶輿論話語權。一方面,無論是大陸還是臺灣都是一個中國,這也就意味著臺灣海峽雖然不是內海,但卻實打實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那么,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這里艦船、飛機雖然都可以通過,但都只能無公害通過,必須接受國際海洋法公約及中國基于國際海洋法公約制定的國內法的管理和約束。譬如,等兩岸一統后,這里將會變成中國的防空識別區,那么飛機從這里通過得向中國“自報家門”,軍艦要從這里通過必須是無害通過,不能有任何危害到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必須接受中國的管理。與此同時,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的表述,也是在安撫對岸民心,不要過于激動,不要上美國的當。當然,警告蔡英文政府的意味也在里邊。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外交戰線的很多措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背后都藏著殺機,搞不好就會落人口實或將自己置于不利境地。而雙方這種過招,實則都是考慮未來長遠利益,在爭奪未來的輿論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這種暗戰,每天都發生在外交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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