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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展望(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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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展望(上)
一、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特殊性及發展歷程
(一)我國金融體制改革路徑的選擇
作為在國民經濟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金融業,在改革進程中必須考慮具體的國情。1978年以來我國實行的是雙重轉軌下的漸進式改革,一是從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的轉軌,二是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這兩個轉軌聯系在一起,使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既有別于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國家,也有別于周圍的一些發展中國家。
在這樣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獨立于財政的金融體系和金融機構的企業化改造,實際上就是金融體制改革的兩個步驟,如果這兩步并為一步走,就是激進式改革;分成兩步走,就是漸進式改革。
在激進式改革方式下,改革現有的憲政規則是第一位的,而如果要滿足憲政改革,只能實現銀行的快速私有化,建立新的產權結構,此時就沒有金融體制改革戰略配合的問題。另外,激進式改革方式下金融體制改革的兩個基本任務被認為是快速私有化和價格自由化的題中應有之義,無需做特別安排,此時經濟穩定和經濟增長無需承擔責任。而漸進式改革,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在初始階段改革的中心就是產權制度改革。
金融體制改革路徑究竟是選擇激進式還是漸進式,必須考慮到我們特殊的國情和經濟發展歷史。新中國成立后,國家為了集中稀缺資金進行經濟建設,必然把金融機構作為一個核算結算的工具,如同企業一樣成為財政的附庸。工業化的發展需要大批資金,因此對內而言,國家需要有便宜的資本來支持,從而國家控制利率,通過人為壓低利率為工業化發展提供廉價資金;對外則實行獎出限入,通過賺取外匯支持工業化發展需要的資金,對外匯進行限制,如采取匯率管制,高估本國貨幣等措施。這種歷史條件下的主要表現是對金融體系的控制。
經濟的落后性決定了中國不可能采取蘇聯的激進式改革。從漸進式改革來看,至少有一種搭配方式,就是首先建立獨立于財政的金融體系再對金融機構進行企業化改造。這種先后順序體現在特有的國家干預的工業化過程之中。在漸進式經濟體制改革中,國家將金融視為支持其工業化目標實現的一個重要工具,這種情況下政府有控制金融的需要。當市場經濟體制得以初步建立,工業化進程得到快速發展,過去對金融體制的約束條件發生變化,金融體制改革就開始推進。所以,金融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也正是這樣,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順序就成為先改非主流的東西,如公司制改革等,作為融資渠道之一的資本市場就有了先發展起來的必要,等非主流領域改革完成之后金融體制才開始改革。
由此看出,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漸進式路徑是在特殊國情下的一種必然選擇。
(二)金融體制改革的戰略配合與基本框架
旨在促進經濟增長的漸進式改革進程中,宏觀經濟穩定是必須兼顧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金融體制改革不僅有自身的目標,而且必須從屬于整體的改革戰略,為宏觀經濟的穩定作出貢獻。作為經濟增長的制度保障,國有企業的改革成為政策初期的中心工作,金融體制改革必須也只能從屬于這一目標。在這樣一個改革戰略指導下,金融體制改革的兩項基本任務被相對分離出來,形成了在改革戰略指導下有機配合的獨特金融體制改革模式。這一獨特金融體制改革模式可以這樣描述:當改革的重心在工業部門微觀層次時,金融體制改革則在宏觀層次予以配合。當改革的重心在宏觀層次時,金融體制改革則從金融機構的微觀層次予以配合。這種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的配合正是金融體制改革的兩大基本任務體現。在上述兩大基本任務下,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框架就由三個層面的目標體系構成:
第一,在政府層面,表現為中國人民銀行目標。這個層面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充當中央銀行的職能,其目標是保衛人民幣的幣值穩定,使用包括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等在內的貨幣政策工具,促進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第二,在監管層面,表現為金融監管機構目標。這個層面主要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行使分業監管的職能,其目標是按照金融機構的類型進行功能監管,運用包括金融許可證、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及其他專業監管措施等工具保證金融機構的合理合法運營。第三,在金融機構層面,表現為金融企業的目標。這個層面由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組成,其目標是成為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盈利機構,使用的工具就是以風險控制為中心的商業化運營體系。前兩個層面是實現金融體制改革第一個基本任務的必要措施,而第三個層面是在宏觀金融體系逐漸完善情況下第二個基本任務的推進。
如果實現了這三個層次的目標,中國金融體系就真正與國際接軌,進入了國際金融體系的循環,同時進入了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軌道。
(三)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歷程的回顧
從時間流程上看,在由三個層面組成的框架下進行的金融體制改革這一戰略配合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1978到2003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心是建立工業部門的現代企業制度,與之相適應,金融部門的改革旨在建立獨立于財政的市場取向的金融體系,目的在于創造與企業改革相適應的外部環境。在從1978到2003年這個時間段里,以上世紀90年代為分界線,之前的金融體系中,監管系統是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系統包括國家專業銀行(負責工商業融資的工商銀行,負責農業融資的農業銀行,負責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和負責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銀行(如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等)、區域性銀行(如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和信用合作社(城市、農村);非銀行金融中介主要有保險公司(如人保)、信托投資(如中信、光大)、租賃公司(如東方租賃公司)以及各大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說,90年代前我國金融體系的最大特點就是有機構無市場,金融市場在當時不存在更沒有發展起來。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第一個基本任務的完成,90年代后我國的金融體系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明確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原則后,監管系統從原來只有中國人民銀行發展到包括中國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以及自律性組織(協會)的完善監管體系;銀行系統中,除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外,成立了政策性銀行,發展了股份制銀行,區域性城市商業銀行紛紛建立,外資銀行在2001年中國入世后也加快步伐進入,還包括農村信用社、其他存款貸款類金融機構,總之,90年代后的銀行系統呈現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活動主體。非銀行金融中介也得到空前發展,除了之前就已經存在的保險公司、信托投資、租賃公司等,還出現了更多的新型非銀行金融中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汽車金融、基金管理公司、產業基金、社保基金等等。同時,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資金市場、外匯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期貨)等市場的建立,我國金融體系改變了之前有機構無市場的窘境。
盡管金融體制改革初見成效,順利完成了第一項基本任務,建立了獨立于財政的金融體系,但作為市場微觀主體的金融機構在當時仍然面臨一系列問題,以銀行業為例,主要表現在:(1)不良貸款過高。如2003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達20.4%,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不良貸款率為7.7%,城市商業銀行為15.0%;(2)資本金不足。如2003年底,中國工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5.52%,而中國農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估計僅為4%;(3)經營效率低下。中國銀行業的成本/收入比率遠遠高于國際平均水平,員工和分支機構的創利能力差;(4)風險審核系統和風險管理系統技術落后。中國風險管理監管力度及技術相對落后,制約了銀行開拓高回報的業務渠道;(5)信息科技落后。主要表現在數據處理中心互不兼容,不同銀行間不能有效處理及共享信息資源。
面對加入WTO后外資金融機構競爭的威脅,為了建立更完善的中國金融體系,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場微觀主體并與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宏觀層次相配合,我國開始對金融機構進行企業化改造,力圖使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由此,金融體制改革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金融體制改革從2003年開始,進入金融結構市場化取向的企業化改造,目的在于除金融機構自身經營需要外,更要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這一階段金融體制改革主要內容是完成上述第二項基本任務,即金融機構的企業化改造,形成金融機構商業取向的企業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機制。銀行企業化改革作為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宏觀經濟穩定化。
于2004年開始的金融機構企業化改造這個總目標被分解為三個目標,首先,實現財政與銀行的關系以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機制(公司制)。實現這一目標的主要措施是剝離國有商業銀行壞賬,國家向銀行注資以及建立符合商業銀行經營要求的資產負債表。其次,完善銀行的內在運行機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具體的措施是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董事會并由董事會聘任管理層。最后,強化外部監管,建立獨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專業監管。具體措施是成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以資產負債比為主要內容的專業監管。這三個目標的實現標志著金融機構企業化改造的成功和金融體制改革第二項基本任務的完成。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是這一任務完成過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既保證了整個經濟轉軌時期的經濟平穩發展,也實現了自身的改革目標。在這個改革過程中沒有像其他轉軌國家出現大起大落的震蕩,這是中國經濟改革以及與之相配合的金融體制改革的成功之處。
二、對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展望
面對國際金融體系的不斷變化和新形勢,展望未來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有五個問題將成為關注的焦點。
(一)關于金融體系融資方式問題
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是以直接融資為主還是間接融資為主,這是金融體系特征問題,它反映了未來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當前金融體制改革中存在市場結構問題。以資本市場發展為例,2006年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好,融資規模和增長速度也上了一個臺階,通過股票市場的融資是5600億元,發行企業債券1015億元,直接融資為6600億元。而當年銀行新增貸款3.6萬億元,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比例是18:82,也就是在企業的資金來源里,直接融資占18%,來自銀行的間接融資占82%。這個比例說明中國企業的直接融資比重過低,低于發達國家70%左右的水平。即使以間接融資模式為主的德國,銀行貸款也只有60%多;英國資本市場比較發達,間接融資的比重更是不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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