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 |
用工模式籌劃與風險防控 |
主辦單位 |
巔峰培訓會員單位 |
學員對象 |
各企事業單位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董事會成員等企業高管; 人力資源部、勞資部、法務部、戰略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門經理及相關管理者。 |
授課時間 |
2018年8月17日-18日 、常年舉辦,歡迎索取最新安排 |
授課顧問 |
白老師 |
授課地點 |
武漢 搜索武漢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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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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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 |
4500 |
課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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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視角,統籌優化:以戰略經營視角出發,尋求模式、風險與成本之間的平衡,打通企業內外用工出路,統籌用工模式戰略規劃;
風險規避,減員增效:勞動法律領域權威專家系統提升企業管理者運用勞動法律防范法律風險的實際操作能力,掌握有效的應對策略,從容應對勞動用工管理中發生的爭議,并解決超編人員合法用工的問題,以專業促進企業減員增效;
名企對標,案例解析:通過分析知名建工行業用工方面實戰案例,詳解用工模式在組織發展中的瓶頸問題及風險,獲取多家企業成功經驗
全面洞悉,模式創新:從企業經營、監管規制、稅務籌劃等多個視角看待用工模式,提供創新型解決方案,超前預防法律風險,幫助企業系統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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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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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模塊一 勞動用工面臨的新形勢和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1.《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來,勞動用工呈現怎樣的發展趨勢?
2. 新形勢下企業勞動用工管理面臨哪些挑戰?
3. 企業處理勞動用工爭議時應確定怎樣的思路和策略?
4. 企業有哪些用工風險?如何防范用工風險?
模塊二 勞務派遣新規與企業應對
1.《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出臺背景及其對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有何影響?
2.“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如何界定?企業如何調整現有的崗位設置或人員使用?
3.“同工同酬”的具體含義是什么?同工同酬還是同崗同酬?同工同酬所追求的價值目標與企業管理之間的沖突如何處理?
4. 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如何確定?“大限”已到,企業該如何應對?
5.“假外包、真派遣”有何法律風險?如何防范“假外包、真派遣”?
6. 勞務派遣中連帶責任是怎樣的?如何降低連帶責任風險?
模塊三 工傷及其防范
1.《工傷保險條例》修訂后有哪些亮點?
2. 工傷認定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3. 傷亡概不負責條款是否有效?
4. 如何理解工傷認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5. 哪些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哪些情況視同為工傷?哪些情況不得認定或視同工傷?
6. 單位能否以商業保險理賠款項替代職工工傷賠償待遇?
7. 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與勞動者私下和解,簽訂的賠償協議是否有效?員工能反悔嗎?
模塊四 用工方式與臨時用工
1. 目前有哪些用工方式?分別有哪些主要的法律風險?
2. 走出誤區:還有“臨時工”嗎?
3. 臨時用工可以選擇哪些方式?
4.“臨時工”與企業有勞動關系嗎?需要簽訂合同、繳納社保嗎?
5. 不與“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有哪些法律風險?
模塊五 入職管理與離職管理的勞動爭議處理
1. 什么是勞動用工?什么是勞務關系?兩種關系有何區別和聯系?
2. 什么是事實勞動關系?有何法律風險?可以隨時提出終止事實勞動用工嗎?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3. 勞動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代簽可以嗎?簽字有何風險?簽訂幾份比較好?
4. 解除與終止有何區別?
5. 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6. 員工辭職就沒有風險了嗎?
7. 離職的書面化管理如何進行?
8. 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勞動爭議?
第二天
模塊一 監管規制下的管理與法律
1. 勞務派遣10%的比例,是執法壓力還是內部合規性壓力?
2. 假外包真派遣的問題,是合規性要求還是審計要求?
3. 增值稅下外包與派遣的成本,是增加成本還是降低成本?
4. 超編人員的出路選擇,是監管的壓力還是用工風險的壓力?
5. 新監管下,直接用工、外包用工、派遣用工合規要求有何不同?
模塊二 用工模式的戰略規劃
1. 自設出路:以合資/混改的模式建立內部人力資源公司;
2. 自設出路:建立內部人力資源管控平臺,建立項目制小微企業;
3. 自設出路:建立內部人才共享中心,實現各單位之共享用工;
4. 外尋出路:尋找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人員借用;
5. 外尋出路:尋找第三方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勞務分包;
6. 外尋出路:尋找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進行勞務外包。
模塊三 用工模式選擇、管控之比較
1. 在勞務外包、勞務分包情形下,勞務派遣還需要嗎?什么崗位、人群適合用派遣?
2. 勞務外包怎么理解,與其他外包有何不同,什么樣的供應商適合做勞務外包?
3. 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勞務承攬、勞務分包,對于建筑施工企業有何區別?如何進行選擇?
4. 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勞務分包下,建筑施工企業和供應商如何在管理上進行分工?
5. 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下,建筑施工企業和供應商對員工承擔連帶責任如何進行理解,有何不同?
6. 勞務外包、勞務分包下,發包方可否對承包方員工進行管理,怎么管理是合法的,怎么管理是有風險的?
7. 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勞務分包下,承包方沒有資質,是否會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
8. 勞務外包、勞務分包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如何在職工之間進行人員跨項目調配?
9. 勞務外包、勞務分包合作下,計價模式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如何理性考慮成本與風險?
10. 發包方和承包方如何與職工在勞務外包、勞務分包下達成三者共贏?
模塊四 多元化用工組合的管控與劃轉
1. 勞務派遣用工價值重塑與范圍適用;
2. 勞務分包與勞務外包的組合適用;
3. 勞務外包與服務類外包的組合適用;
4. 勞務派遣與人員借用的組合適用;
5. 人員劃轉中的用工風險與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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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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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7/30 17: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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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法 |
O1O-8243115O |
E_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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