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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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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事廳
2004年全省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
(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和《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等規定,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將組織實施2004年全省黨政群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院校2004年應屆畢業生(含2003年畢業、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全日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2004年應屆畢業生。2、本省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非公務員身份的社會、在職人員(非全日制院校2004年畢業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憑學校或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報考)。
(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市級以上機關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5、身體健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并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考名額和方法步驟
(一)招考名額:省直部門(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和省轄市共招考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1909名,其中,省本級機關11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566名,市級機關643名,縣(市、區)、鄉(鎮)機關587名。
(二)方法步驟:這次考錄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分為制定錄用計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與考核、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審批錄用等8個步驟進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稅、藥品監督系統的職位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與考核、公示擬錄用人員等環節的工作,由所在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錄用審批工作由省人事廳負責進行。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全省統一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3日,每天8:30-17:00。其中,省直報名時間為5月30日—6月1日;各市、縣的具體報名時間見各市招考簡章。
(二)報名地點:省直報名地點為省圖書館(合肥市蕪湖路74號)。
各市、縣報名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見各市招考簡章。
(三)報名辦法:全省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設省直報名點和市、縣報名點,各招考部門在報名點設置攤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03年畢業、尚未就業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2)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招考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須提供學位證書)。其中,中、小學教師報考還須提供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非全日制院校2004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證書人員報考,須提供“200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的證明和“成績單”
2、報考人員均須填寫《報考安徽省2004年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4、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文件(皖價費〔2002〕298號)規定的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用(每科55元)后,由省、市人事部門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5、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5:1。不足5:1的,原則上取消該職位招考或相應減少該職位招考計劃數。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或減少招考計劃數的職位,其報考人員,允許在統一報名結束后2日內(省直為6月3日17時止,各市截止時間見各市招考簡章)改報其它職位。
6、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試(僅限監獄勞教單位的職位)項目和標準等,登載于安徽人事編制網(www.ahsrst.cn)、安徽人才網(www.ahhr.com.cn),同時在省、市各現場報名點予以昭示,由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1、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稅、藥品監督系統和各級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系統的監獄勞教單位,以及省、市、縣、鄉四級機關中從事計算機類、財會類、法律類、外語類等專業性較強工作的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專業知識》(具體專業類別見省、市招考職位簡章)。
2、各級機關中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其它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申論》(考以上三科的,在招考職位簡章中簡稱為《申論》)。
(二)筆試內容
1、《綜合知識》,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經濟理論基本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共管理、機關公文、科技常識、省情、時政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
3、《專業知識》,主要包括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4、《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試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申論》不指定復習參考資料;《綜合知識》、《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以《安徽省2004年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報考人員自愿購買。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04年7月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10:00 《綜合知識》
10:30——12:0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下午 15:00——17:00 《申論》或《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省直考點設在合肥市,各市考點分別設在各省轄市政府所在地,縣(市、區)不設考場。
(四)筆試成績計算
《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專業知識》(或《申論》),按3:3: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皖發[2000]17號)規定,予以照顧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筆試成績上分別加1.5、1.5、2分)。
五、面試
面試人數由各招考部門根據職位招考計劃數,按照3:1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最后一名有二人以上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以下環節均按此原則掌握)。面試前,因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題本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命制。面試由省、市兩級組織、人事部門分別按照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和省人事廳《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與招考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報考各級司法行政系統監獄、勞教單位職位的,須在面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人選的比例不低于3:1。體能測試合格標準由省人事廳、省司法廳另行研究確定。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核
面試后,依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省級招考部門按以下原則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職位招考計劃數為1-2名的按2:1比例確定;為3-5名的在招考計劃數上增加1人;為6-8名的在招考計劃數上增加2人;為9名以上的在招考計劃數上增加3人。各市進入體檢、考核人選的比例,由市級組織、人事部門確定。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省、市兩級組織、人事部門與招考部門按照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考職位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各級司法行政系統監獄、勞教單位職位的,按照錄用人民警察體檢規定和政審條件進行。
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和審批錄用
對考試、體檢、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員,由招考部門擇優提出擬錄用人選,分別報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后向社會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
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定級定職;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監督檢查
為增強考錄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對各招考部門和各級考試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級監察部門對考錄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并加大考錄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不按編制限額、錄用計劃、職位要求、規定的資格條件及程序錄用的,錄用主管機關將作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與成績、取消錄用資格、停考等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行政處分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確保考錄工作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省考錄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省考錄工作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為0551-2602415、2862049。有關政策和信息可查詢:安徽人事編制網(www.ahsrst.cn),安徽人才網(www.ahhr.com.cn)。
附:《安徽省2004年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職位簡章》
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 徽 省 人 事 廳
二ΟΟ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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