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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創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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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創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生活中最具活力、發展最快的部分,也是相對脆弱、容易波動的部分。去年以來,隨著國家實施從緊的貨幣政策,以及外部經濟環境惡化,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全局、制約我國經濟增長后勁的突出問題。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表現和結果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小企業由于資金鏈斷裂,出現批量倒閉現象;二是中小企業經濟效益整體滑坡;三是中小企業普遍困難導致失業上升和稅收減少;四是可能造成潛在的經濟下滑和社會穩定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問題,各國都面臨這一難題。很多國家的政府都根據本國情況,制定了旨在解決這一難題的政策措施。例如,美國政府通過制定了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規、設立了資助中小企業的財政專項基金、建立了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專門機構。歐盟、日本、俄羅斯、印度等國家或地區也通過不同方式,扶持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
就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情況而言,有兩個特點值得關注:一是我國地域遼闊,地區之間發展水平差異巨大,中小企業數量如此眾多且水平參差不齊,不可能也不必要滿足所有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二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固有因素如企業規模較小、抵押擔保能力差、信用觀念不強等,不可能在短期內根本改觀。因此,這就決定了我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各方面共同努力,通過持續的制度創新,逐步解決。借鑒有關國家的經驗,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近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制度創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一)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制度。有關政府部門應制定強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法規,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強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大力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在貨幣政策、監管政策等方面對中小企業融資做出便利性安排,加大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小、頻、急的特點,推出相應支持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具體措施。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以下方面有所作為:成立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部門;制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管理辦法、評級標準和操作流程;度身訂做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信貸品種;制定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考核辦法及責任制度等。
(二)創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中小企業在金融機構信用等級評價體系中處于較低等級,很難獲得金融機構的信任,這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解決途徑之一是成立相應的擔保機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可以由企業自愿出資成立,也可以由政府出資成立專門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應通過適當的制度安排,在擔保機構與信貸銀行之間達成風險共擔協議,共同承擔擔保風險。當前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如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SBA)的主要任務是以擔保方式促使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其資金來自聯邦政府,由國會預算撥款;日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由信用保證協會和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司組成。這些擔保機構在政府支持下,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機構本身也運轉良好,值得我國學習借鑒。
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是融資擔保體系的組成部分。當前應著力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環境,盡快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檔案管理,成立獨立的中小企業信譽評價中心,對那些恪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稅收政策等支持,提高中小企業自身信用意識、信譽觀念,促使其規范經濟行為,從而降低整體風險。
(三)創新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制度。應首先創新中小企業債券發行制度,適當放開中小企業債券市場,使部分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應創新中小企業股票發行制度,積極發展二板市場,鼓勵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在二板市場上市融資。通過公開上市,中小企業可以增強影響力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商業銀行提供進一步融資服務創造有利條件。在西方發達國家,一旦中小企業發展成熟后,二板市場便為風險投資者套現退出提供了一個場所。美國有為中小型科技企業設立的NASDAQ市場,還有為退市公司和中小型公司提供股票轉讓服務的柜臺交易市場(即三板市場)。加拿大、日本、英國、法國、新加坡等國家和臺灣、香港等地區也都建立了為中小企業融資上市的二板市場。這些市場的成功運行,為我國創新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四)創新民間融資制度。近年來,我國民間融資渠道雖然有所發展,但仍很不通暢。浙江、廣東、江蘇等沿海地區是中小企業的集中地,也是民營資本的聚集地,民間金融發展潛力巨大。應通過制度創新,使部分符合條件的民間融資合法化,允許成立以民營資本為主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推動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同時適當放開地方政府控股、吸收民營資本參加的區域性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更多的選擇。
(作者系中國進出口銀行經濟研究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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